其他行動
2011 更新
2017 年 5 月24 、 2011 ,維吉尼亞州土壤和水資源保護委員會授權 DCR 啟動三項快速監管行動,根據已批准的立法修改委員會的蓄水結構法規,並指示該部門組建監管諮詢小組 (RAP),就最終法規草案的內容向主任和委員會提出建議。
董事會指導 DCR 和 RAP 考慮的三個行動項目包括:
- 制訂法規,考慮下游有限使用或私人道路的交通量低、公共安全風險低對確定佔用結構的危險潛在分類的影響;
- 制定法規,提供簡化水壩破水區分析的方法;及
- 制定規例,規定了獲得低危險陷入結構的一般許可證的必要要求。
根據這個方向,由私人,本地和州水壩業主和工程師組成的 18 成員 RAP 組成。RAP 於 10 月 18 及 11 月 10 舉行會議。制定的規例代表委員會的一般共識。
這些規例代表了在公共安全和低危險阻塞結構相關的風險降低之間取得平衡。該規例的主要要素包括:
- 規定允許使用增量損害分析來修改危險潛在分類。
- 使用每日平均每日交通量(AADT)的 400 車輛或以下,作為道路可被視為「有限使用」的數目,以及該等佔用結構可符合低危險潛在分類的流程。
- 實施簡化一般許可程序,降低對低危險水壩的要求。
- DCR 能夠為指定的大壩所有者提供協助,為他們進行簡化的潰壩淹沒區分析。
所有這些條文為低危險潛在水壩擁有者提供了真正的經濟和監管緩解,同時保持注意董事會的公共安全責任。
該法規於8年2012月 1 日生效。(除非另有說明,以下鏈接會導向 PDF 或其他網頁。)
點擊下面的鏈接以獲取有關監管程序的信息。
- 弗吉尼亞州土壤和水保育委員會(VS & WCB)會議,十二月 7,2011
- 11 月10 、 2011監理諮詢小組會議的資料
- 監管諮詢委員會會議 18,2011 的材料
- 弗吉尼亞州土壤和水保育委員會(VS & WCB)會議,5 月 24,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