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區域保護
一旦本署的自然遺產計劃確定了保育的優先事項,就開始使用各種保護工具來保護最重要的自然地區的工作。通常,這項工作涉及其他政府機構,私人組織和有關的公民。延伸至某個區域的保護程度取決於許多因素,包括其自然特徵的相對稀有度或脆弱性。
在 1989 通過的《弗吉尼亞州自然區保護法》的授權法例編制了自然區保護基金,並負責保護和康樂部建立自然保護系統並管理這些自然區以長期保護。
各種其他保護工具,包括保護權政、註冊處、指定和奉獻,用於保護通過自然遺產清查過程識別的公共和私人自然區域。
- 保護權利讓土地業主可以永久保護土地,同時保留所有權。通過保護權利,土地業主將某些權利轉讓未來的土地使用。財政權事宜記錄在契約上,土地業主通常會通過稅務獎勵獲得補償。
- 弗吉尼亞州自然區註冊處鼓勵自願保護私人和公共擁有的重要自然土地。這是一個非具約束力的非監管計劃,旨在認識自願行動以保護自然區域的物業所有者。
- 法律或行政指定,例如研究自然區和特別管理區域是聯邦所有土地的重要保護。
- 作為國家自然區保護區的奉獻,為自然區提供了正式認可和嚴格的法律保護措施。保育及康樂署的自然遺產計劃負責實施公共和私人土地的保護、制定管理計劃,以及對該系統中的自然區域保護活動進行管理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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