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育與休閒部
 保育與休閒部  弗吉尼亞州法規要求為所有弗吉尼亞州立公園編寫總體計劃。該計劃涵蓋設施的規模,類型和位置,以及該站點的特殊功能和資源。計劃還涵蓋基礎設施,例如道路和公用事業,並概述分階段開發以及運營、維護和人員編制成本。
弗吉尼亞州法規要求為所有弗吉尼亞州立公園編寫總體計劃。該計劃涵蓋設施的規模,類型和位置,以及該站點的特殊功能和資源。計劃還涵蓋基礎設施,例如道路和公用事業,並概述分階段開發以及運營、維護和人員編制成本。
對於新的公園,該地點的文化、自然和發展資源都會清查。由 DCR 主任任命的諮詢委員會在規劃過程中召開多次會議。DCR 工作人員和委員會審查公園的資源信息,以考慮適當的公園發展。
 在初始規劃過程中,在關鍵時間舉行三次公開會議。在第一次會議上,討論公園的目的聲明,目標,目標,條件以及現場盤查和分析。然後會在第二次公開會議上撰寫總體計劃草稿並審核。公眾會議的意見會議會被考慮,並整合到總體計劃的最終草案中。然後,該計劃將在保育和康樂委員會(BCR)會議上提交,以供進一步評論。BCR 審核後,該計劃將傳送給大會成員以供意見。隨後,DCR 的董事通過該計劃。
在初始規劃過程中,在關鍵時間舉行三次公開會議。在第一次會議上,討論公園的目的聲明,目標,目標,條件以及現場盤查和分析。然後會在第二次公開會議上撰寫總體計劃草稿並審核。公眾會議的意見會議會被考慮,並整合到總體計劃的最終草案中。然後,該計劃將在保育和康樂委員會(BCR)會議上提交,以供進一步評論。BCR 審核後,該計劃將傳送給大會成員以供意見。隨後,DCR 的董事通過該計劃。 
每一 10 年,每個州立公園總體計劃都會在必要時進行審查和更新。規劃人員與公園工作人員會面,確定新土地採購、發展和總體計劃的進展。此外,亦會評估影響公園的外部和內部因素。如果變更與原始總體計劃相比重大,則會舉行公開會議。十年更新被納入原始總體規劃,並提交給 BCR 批准和 DCR 主任採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