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育與休閒部
 保育與休閒部 署長手冊為董事提供的資源,涵蓋與區域有效管理有關的各項主題。本手冊提供有關董事角色和職責、地區行政、非點源污染和水質、保育計劃、城市計劃以及關於合作夥伴的信息。
本手冊會提供給新選及委任董事在董事入職期間,或參加董事迎新課程或類似會議的現任或現任董事。該手冊至少每四年更新一次。
土壤和水保育地區通過弗吉尼亞州保育和康樂部和弗吉尼亞州土壤和水保育委員會獲得行政和運營支持和資金,以實施弗吉尼亞州農業成本分享計劃。州和聯邦基金必須使用良好的財務和會計實踐來管理。提供了區域財政營運桌面程序(原為桌面指南),以協助地區和董事確保這些公共資金得到正確管理。
該文件為 SWCD 董事和員工提供有關其信託責任的信託責任的信息,例如現金管理和現金控制,人員,薪資,採購,信用卡使用,退款等等主題。桌面程序還提供範例原則,可用於制定新區政策或評估現有政策。
標題 10。弗吉尼亞法律的 1 第 5 章被稱為土壤和水保育地區法。SWCD 的歷史可追溯到羅斯福政府在 1936 中制定了一個標準地區法。弗吉尼亞州在 1938 中制定了土壤保護地區法,並形成弗吉尼亞州的第一個 SWCD。維吉尼亞州法典委員會於1950將該法律與維吉尼亞州的所有其他法律一起重新編纂,並歸類為標題21 - 排水、土壤保護和公共設施區第1章。它保留在那裡直到 1988,當時被大會移至標題 10。1,與弗吉尼亞州保育和歷史資源部(管理法律的機構)一致。弗吉尼亞州保育和康樂和歷史資源部後來成為弗吉尼亞州保育和康樂部
弗吉尼亞州守則的此部分包括弗吉尼亞州土壤和水保育委員會以及弗吉尼亞州 47 土壤和水保護區的組成,職責,權力和權力。該代碼可作為 SWCD 董事會在實施當地和州立倡議時的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