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吉尼亞文化遺產
在 2010 簽署的立法指示 DCR 建立一個指定弗吉尼亞文化遺產的計劃。前兩個站點於 6 月獲批准 2011。當其他人獲得批准後,它們將被添加到在線目錄中。這些網站將被編譯成一個在線目錄中。目的是表揚弗吉尼亞州的紀念和歷史設施和地點,這些設施和地點可以解釋國家,州或地區文化或歷史的重要方面。
該目錄通過識別這些地點和設施來識別和推廣弗吉尼亞州豐富的歷史和文化。它還可以更好地使公眾找到它們。要被納入,屬性必須向公眾開放或具有公開解釋角色。這些設施目前不需在州或國家登記冊上列出。由於該目錄將在 DCR 的網站上,該網站推廣弗吉尼亞州屢獲殊榮的州立公園,因此該目錄還將幫助營銷該站點和設施。
由私人或公營機構為旅行公眾享受和教育而管理的歷史建築符合資格。博物館、遊客中心和展品等明確宣傳弗吉尼亞州當地,地區或國家文化和遺產的景點也符合資格。但是,由州擁有或管理的財產不符合資格。
雖然目標是創建一個包容且全面的目錄,但核准程序的某些元素旨在防止包含不當的網站。為此,該過程需要各種層級的批准。場地必須得到 DCR 主任、弗吉尼亞州自然保護和娛樂委員會以及州長的批准。











